郑陆初中开展“生命活动周”——灭火演练活动
江泽民总书记曾对消防工作作过指示,他说:“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生命之花是脆弱的,大火的吞噬是无情的,而当发生火灾是怎样进行灭火更是重中之重。为贯彻《常州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意见》精神,郑陆初级中学近日成立了学生义务消防队,在“生命活动周”开展了灭火演练活动。
2008年3月10日下午,政教处和总务处对各班选出的义务消防员进行了培训,总务处倪建平副主任主讲。倪主任先讲述了掌握消防知识的重要意义,并从法律的角度对消防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的重要性作了宣讲。接着,他重点对如何使用灭火器,作了耐心细致的说明和演示。之后全体义务消防员到操场上进行了实战演练。通过培训,同学们学到了许多消防知识,特别是如何应对突发火灾、如何解救生命财产,如何自救等有了更多的更好的方法和策略,提高了灭火的能力,也提高了自身的生存技能。
3月14日下午,学校开展了灭火演练比赛。比赛共分为两个赛组:初一年级组和初二年级组。各个班级都派出了自己班级实力最强的义务消防员参加比赛。义务消防员们站到了规定的起跑线上,开展实地灭火演练。裁判员根据每位义务消防员奔跑速度、灭火器使用的熟练程度、灭火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全体师生也纷纷围在操场周围,为他们加油鼓劲。
在比赛中看出,队员们能熟练地使用灭火器,迅速进行灭火。但有些同学灭火不彻底,导致刚刚转身,火又在风中燃烧起来了,不得不重新灭火。
通过这次演练比赛,义务消防员们学会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的有关知识,为以后正确处理意外火灾事故培养了应急能力。
(沈亚南、程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