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在其身心发展过程中属于青春期,这是一个充满矛盾困惑的时期。随着生理的发育成熟,心理也会产生一系列变化,独立性增强,自我意识增强,情感丰富而不稳定,因此在行为上表现出不愿接受他人的批评教育,遇事易情绪激动,所有的苦恼和困惑对父母、对老师采取封闭式。于是顶撞老师、同学间打架斗殴,结交社会青年、网络聊天等情况时有发生。
赵科长的报告针对学生实际,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内容,例举全国和我区问卷调查的青少年典型不良行为,分析了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年龄分布特点,指出打架斗殴、结交社会青年、进入网吧游戏厅是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最大因素,而对少管所少年犯的问卷调查中反映,抽烟是使青少年走上歧途的开端,可谓“犯罪就打抽烟起”。同时,通过大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说明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关系。
“播种思想,收获行动;播种行动,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赵科长用美国萨穆尔·斯迈尔的名言结束了讲座。
最后,江建林校长要求全体同学,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努力纠正自身的不良行为,严守纪律,认真学习,使自己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赵科长的精彩报告博得到会同学的阵阵掌声,深入浅出的法律知识、贴近身边的典型案例,在同学们的脑海中激起层层波澜,为同学们敲响了警钟,对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石金祥、肖桂宏、陶婷婷等领导一起参加了活动。(姚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