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一)社会进步与发展需要公民意识。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有着十分深刻的时代内涵。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把公共意识培养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公民意识”一词首次出现在党代会的报告中,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许多社会有识之士认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其意义就在于培养国人的公共意识和合作精神,培养认同、理解、遵守与维护国家宪法,关心及参与公共事务,具有独立思考与敢于承担责任的公民,对民族的传统和文化有归属感的现代公民。
(二)课程改革培养公民意识。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国家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这两门综合课程的具体目标论述也体现了新课程对“公共意识“的关注。如“增长社会沟通能力,养成初步的服务社会的意识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初步了解儿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初步理解个体与群体的互动关系。了解一些社会组织机构和社会规则,初步懂得规则、法律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等。
(三)我校少先队工作发展与深入研究的需要。
“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是省教研室从美国引进的一个已积累了二十年实践经验的中美合作课题,是国家教育部与美国公民教育中心签署的合作项目。2006年我校被常州市教育局定为首批“中美合作公民教育项目学校”。两年来,全校共有10个班级,12名老师,500名少先队员参与了实践活动。开展了如“郑陆镇小学生上下学问题的研究”“废电池的处理”“乱贴乱写非法小广告的问题的研究”等多个小课题研究,我校少先队员利用休息日走进机关,与官员对话;深入社会,记录最真实的声音;发放调查问卷,进行科学统计分析;反复讨论,形成共识;精心策划,制作 “展示板”;整理分类,形成“文件夹”……从问题选择、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制订方案到举行听证会,所有过程都充分发挥了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参与实践的少先队员一致体会了“我听见了就忘记了,我看见了就领会了,我做过了就理解了。”这句话。辅导员老师说:“经历了就会被感动,行动了就会有收获。”家长说:“我的孩子在活动中进步很大,胆子大了,和他人沟通的能力强了,做事情也比以前投入。”这一项目的引入,给我们学校的德育工作带来了新的生机,此项活动的开展成为我校德育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完美结合的一道亮丽的新风景。项目共获得常州市2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5位老师被评为常州市优秀指导老师,2个项目被省教研室评为省优秀研究项目,2位老师被省教研室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少先队员小公民的素养,探索新时期我校少先队工作的新思路,在各类少先队活动中培养少先队员的小公民意识,我们确立了《在少先队实践活动中培养队员小公民意识的行动研究》这项课题研究,通过实践活动逐步加强和完善学生所必备的基本公民素养,完善我校的德育现代化工程体系,促使我校德育工作校本化,进而创建学校特色。
二、课题的界定、理论依据和理论假设
(一)有关概念的理论分析
“少先队实践活动”是少先队教育与自我教育的基础手段和方法,是少先队组织以队员为主体开展的群众性实践活动。在本课题中,“少先队实践活动”包括少先队队会、少先队的阵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
“公民意识”是指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取向的,对于公共事务的态度、看法、价值观念的总和,是以个人的公民意识和政府的服务意识为支撑的社会共同体意识。培养少先队员以承担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民意识是新时期少先队工作发展的方向。
(二)理论依据
1.生活教育的相关理论。纵观古今中外,关于生活教育的论述与思想可谓渊源流长。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发现:生活教育强调教育与生活的联接,认为过什么样的生活就受什么样的教育;生活教育要求教育活动既关心儿童未来的生活,也要关心儿童的现实生活;生活教育强调儿童的主体地位,指出教育要尊重儿童的个性,要依据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进行;还强调儿童自我人格的完善,指出教育既要适应社会发展对人的需要,也要满足个体自身发展的需要;生活教育强调教学做合一,指出了实践的重要意义。生活教育的这些主张给生活德育以很大的启迪。
2.现代德育价值观。现代德育充分关注生活中的人,关注人和人的生活,道德教育是为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服务,引导人去建构个人完满的道德生活,追求生活的完整性,在完整的生活结构中获得个性的完满,实现德育目的。正如鲁洁教授在《德育社会学》中所说,德育的终极意义表现在“不仅让人们去遵守某种社会秩序,道德规范,使社会的发展得以按部就班地进行,它还要促使人们找回那个已经失落的世界,失落的自己,使人们拥有世界,拥有自己。”
3.建构主义的相关理论。建构主义者主张,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世界的理解和意义赋予却是由每个人自己的决定的。人是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来建构现实的。道德的形成同样如此,道德不是靠“教”会的,它是学生在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在自己的道德生活实践中自我建构生成的。皮亚杰在《结构主义》一书中,就指出道德价值、美学价值同普通知识一样,都处于不断的建构之中,都有“处于不断建构或重构之中的结构”。儿童的道德既不是外部规范的简单内化,也不是神的意志或自然天性的简单外显;儿童既是有着自己的道德结构的主体,也是受社会道德影响的客体。他身处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网络之中,在认识、评判道德现象的同时,协调着自身与外部世界的道德关系,尽管他对各种道德现象的认识似乎还很浅薄幼稚,但他却时刻建构着自己的道德结构,建构着自己的伦理学。
4.道德心理发展的相关理论。人的品德是在一定的心理背景下和活动过程中形成、发展的,德育离不开心理学所揭示的心理活动的形式及其规律的指导。少县队员在道德生活中的主体性尚处于不成熟、不稳定状态,尚处于由他律向自律、由模仿向创造、由顺从向选择,以及由潜在的主体向现实主体、由自发主体向自为主体的矛盾转化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认识儿童这些特点,在德育过程中,充分顺应学生的身心特点和道德心理发展水平进行教育。
(三)理论假设
道德生命是儿童在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中,是在儿童自己的道德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道德形成过程是一个主动、整体建构的过程,也是个性化和社会化统一的过程。本课题期望从本校的学生实际情况出发,把少先队实践活动的校本化、少先队实践活动的途径、方法校本化,少先队活动课程的校本化等作为抓手,使德育回归并引领人的现实生活,以促进少先队员感性生命的自我成长,引导少先队员在生活实践中认同和接受社会性规则。我校的公民教育项目经过两轮的实践和研究,已经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水平。如果基于公民教育项目的研究,开展一系列的培养少先队员的公共意识的小课题研究,相信一定能在整体上培养和提高我校少先队员的公民素质。
三、研究目标
1.通过研究,培养和提高少先队员遵守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关注公共事务、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
2.通过研究,培养和提高少先队员遵守公共道德、维护公共秩序、关注公共事务、参与公共管理的能力。
四、研究内容
1.本校少先队员小公民的初步意识及能力的阶段目标研究。
2.小公民意识和能力的校本化教育资源的开发研究。
3.以综合实践活动为主的校本化少先队实践活动形式的研究。
4.以“红领巾小社团”等少先队校本化组织的研究。
五、实施原则
本课题建立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的基础上,以少先队员“体验德育”“生活德育”为目标,无论教育教学课堂内容,还是组织形式,结果评价,都必须建立在以下原则基础之上:
全体性——面向全体少先队员,是全体少先队员共同开展的教育活动。
主体性——活动的各个环节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以少先队员自己的实践、体验、探究为主。
社会性——面向社会现实生活,在观察、探究社会公共生活中的现象、问题的过程中实施公民教育。
实践性——引领少先队员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在社会实践中观察、体验和思考。
六、研究方法
根据上述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本课题将主要采取如下研究方法:
1.调查研究法。
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分别对少先队员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价值观取向、能力倾向、道德观导向进行调查研究,为课题的开展与进一步深化寻找依据与支撑。
2.文献研究法。
收集材料,学习理论,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深入研究少先队员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研究少先队员的德育心理和德育行为。在这基础上研究制定本课题的具体目标和工作策略。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
3.行动研究法。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尝试和探索。
4.个案研究法。
选择小公民素养不同的少少先队员进行跟踪分析,辅以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咨询,使各个层次的少先队员都能在少先队实践活动研究中得到发展,并建立少先队员小公民素养跟踪卡,把相应的研究成果存入少先队员档案袋。在这基础上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
七、课题研究的阶段划分
1.2008年1月~2月,准备阶段。主要是学习有关理论,讨论制定课题设计,成立课题组。阶段成果:①文献综述②研究方案 阶段负责人:沈波
2.2008年3月~2008年9月,调查研究阶段。了解本校少先队员公共意识缺失的现状,分析问题形成的根源,学校德育工作方式上存在哪些不足,为培养公共意识的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撑,写出调查报告。阶段成果:调查报告 阶段负责人:沈波 蔡红
3.2008年9月~2009年3月,理论研究阶段。主要是研究确定本校公共意识培养的具体目标,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策略,同时在实践中进行探索。阶段成果:①理论学习笔记②研究案例汇编 阶段负责人:沈波 蔡红
4.2009年4月~2010年6月,行动研究阶段。课题组成员进行分工;确定研究对象和内容;根据课题设计方案,确定小课题,进行实施;边实施边小结,边小结边不断完善设计方案,并进行阶段性总结,写出阶段性研究报告,认真做好台帐的记录和资料的积累工作。阶段成果:①中期鉴定 阶段负责人:沈波
5.2010年7月~2010年12月,总结、结题阶段。阶段成果:①《在少先队活动中培养队员公共意识的行动研究》的结题报告②关于培养公共意识的研究专著或相关研究论文集③其它相应的物化成果(如录像、电视片、光盘等)。阶段负责人:沈波
八、课题研究的保障措施
1.专家指导。特聘请知名少先队工作专家柯英老师、顾岫荫老师作为本课题的顾问及导师。
2.组织机制保证。由校长室、教科室成员组成课题研究领导与管理小组,加强过程管理,确保研究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3.研究队伍保证。由我校德育工作骨干教师组成课题研究队伍,定期参加“理论学习”、“主题活动展示”、“专家讲座”等活动,将学、思、做、研融于一体,深入开展各子课题研究。
4.经费保证。学校每年拨出一定的经费投入课题研究,为研究的顺利实施创设宽松、良好的氛围。
九、课题预期成果形式
1.调查报告;2.观察记录;3.案例分析;4.活动展示;5.教师论文
十、研究组织
课 题 组 负 责 人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学术专长及在各级 学术团体中的职务 | |
钱国云 |
男 |
43 |
中学高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思品教育、德育研究、 校长 | ||
课 题 组 组 成 人 员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学术专长 |
在课题组中 的 分 工 | ||
沈 波 |
小学高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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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课题的研究 | |||
蔡 红 |
小学高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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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课题的研究 | |||
高小云 |
小学高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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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课题研究 | |||
陆晓芳 |
小学高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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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课题研究 | |||
施丽丽 |
小学一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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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课题研究 | |||
柳静芬 |
小学高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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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课题研究 | |||
承秀英 |
小学高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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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课题研究 | |||
徐小琴 |
小学高级 |
郑陆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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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课题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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